要載外國籍旅客,擔心收不到錢,計程車司機該怎麼辦?有經驗豐富的駕駛建議,語言不通的情況下,如果能確定目的地,可以先請客人上車,接下來預先告知對方,單趟車資價格,以及只能收現金,預先收取部分車資,對雙方都有保障。
其他計程車司機查理:「先說你要先付我,如果你沒有做這個動作,到時候外國人說no cash,說者說no enough錢不夠,這個情形你不能跟他爭吵。」
外勞仲介說三年前開放了越南外勞,我認真考慮了一下,有幾點吸引我:1.無飲食禁忌 2.文化跟台灣比較接近 3.台灣越南看護是否還不多,但畢竟是要相處三年又近身照顧長輩,心裡還是有疑慮,想上來求助前輩們。請了外勞近15年 各國都用過了 還是覺得印尼的普遍比較好,印尼的雖然多數信回教 但吃不吃豬肉這件事情看個人,請越南看護是最下下策,基本上還是推印尼籍的,如果不擔心溝通上的問題,菲律賓也可以(普遍上菲籍的中文能力比不上印尼)遇到印尼的都很認真,手腳乾淨。看護就外勞仲介菲律賓跟印尼啊,越南最好不要,太容易跑掉了。
各國習慣不同,有運將就舉例,美國遊客常會利用刷卡付款,但台灣小黃車內的刷卡機並不普遍,駕駛也沒有收外幣習慣,因此若確定要在外國乘客,先講清楚,才能避免收不到錢的狀外勞仲介況發生。
1. 公司登記及商業登記名稱預查,應繳納預查審查費300元。但以網路傳輸方式申請者,應繳納預查審查費150元。
2. 公司設立登記 實收資本總額每4000元以1元計算;未達1000元者,以1000元計收。以網路傳輸方式申請者,應繳納之登記費減收300元。
3. 商業設立登記1000元,但以網路傳輸方式申請者,應繳納之登記費減徵二成。
4.若因門牌改改編、行政區調整或法條變更等因素而必須申請停業、復業、延展開業、解散、登記、廢止許可登記的話,得以免繳納規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