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不滿店員態度點牛肉麵嫌貴走人?

上個月一名劉姓醫師到牛肉麵店用餐,被店家指控嫌貴不吃直接走人,遭網友肉搜還罵是奧客行為,劉姓醫師今日也回應,是店家當下一句話讓他不悅,才會直接走人。

劉姓醫師上個月到虎尾「董事長麵食館」點了一碗牛肉麵,上桌後翻了一下碗內,並向店員反應「就這樣90,我從沒吃過這麼貴的牛肉麵!」結果沒付錢就外勞仲介走人,店家將畫面PO上網路,引發網友撻伐肉搜,直到6日醫師回去店家付款才平息風波。

在過去二十年來,台灣前期的外傭均來自菲律賓,但隨著菲傭在台人數不斷攀升之際,菲傭素質不斷下降,且外傭招募越來越困難,但挑工作的情形卻層出不窮。政府於93年底配合開放印尼籍家庭類外勞來台工作,外勞仲介公司開始到印尼招募外傭,因印傭服從性高、純樸勤勞,假日願意配合加班,再加上印尼政府對於外勞仲介公司在當地開設外傭訓練中心相當支持,因此在短短2、3年間,菲傭逐漸被印傭所取代。僱主在選擇外傭時,除按家庭個別需要,外勞仲介亦可客觀從外傭的年齡、星座參考、教育背景、是否有國外工作經驗等不同的角度來衡量,而不同國籍的女傭因為風俗習慣等因素,亦為僱主考慮的重要因素。

根據報導,劉姓醫師透過醫院專員回應,當天到店家用餐點了大碗牛肉麵,但看到送來的牛肉麵像是小碗,認為有落差才會向店員反應「90元太貴了」,但店員卻回他「嫌貴可以不要吃」,他是聽到這句話略感不悅才會起身走人。

公司登記:依公司法第1 條及第6條分別規定:「本法所稱之公司,謂以營利為目的,依照本法組織、登記、成立之社團法人」、「公司非在中央主管機關登記後,不得成立」。所以,公司登記係屬中央主管機關職權,並依資本額多寡,由經濟部委辦北、高直轄市政府辦理資本額未達五億元之公司登記,但縣市政府並無辦理公司登記。而公司登記的本質係辦理公司法人之戶籍登記(如同自然人辦理戶籍登記)。 商業登記:依商業登記法第3條及第8條分別規定:「本法所稱商業,指以營利為目的,以獨資或合夥方式經營之事業」、「商業登記之申請,由商業負責人向商業所在地之主管機關為之」。所以,商業登記係向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市辦理獨資或合夥之商業登記,允屬地方政府之職權。